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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管理使用好超期安置工作专项工作经费,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“专款专用、额度控制、严格审批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经费帐户管理。工作经费帐户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征用地拆迁事务中心专户,由财务人员设立专帐,归口超期安置办公室统一使用管理。
二、经费使用范围。工作经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遗留问题专项行动中的日常办公开支,包括资料打印费、交通费、通信费、误餐加班补助等,各小组实行经费包干,专款专用。
三、经费支出审批程序。经手人一律凭正式发票填写报销凭证,由各专门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,经超期安置办公室副主任汤建武审核、罗钢男审批后,方可报帐。所有经费报帐由办公室登记备案,实行额度控制。
市超期安置专项工作办公室
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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